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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—茶树种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—茶树种苗(茶-国内标准)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—茶树种苗

   1、范围
   本标准规定了茶树[Camellia sinensis (L.) O.Kuntze]采穗园穗条、苗木的质量分级指标、检验方法、检测规则、包装和运输等。
   本标准适用于栽培茶树的大叶、中小叶无性系品种穗条和苗木的分级指标与检验方法。
   2、术语与定义
  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
   2.1 无性系
    以茶树单株营养体为材料,采用无性繁殖法繁殖的品种(品系)称无性系品种(品系),简称无性系。
   2.2 品种纯度
   品种种性的一致性程度。
   2.3 大、中小叶种
   用叶长×叶宽×0.7计算值表示。叶面积大于40 cm2为大叶品种,小于40 cm2为中小叶品种。
   2.4 穗条
   用作扦插繁殖的枝条。
   2.5 标准插穗
   从穗条上剪取大叶品种长度为3.5~5.0 cm,中小叶品种长度为2.5~3.5 cm,茎干木质化或半木质化,具有一张完整叶片和健壮饱满腋芽的短穗。
   2.6 穗条利用率
   可剪标准插穗占穗条量的百分率。
   2.7 扦插苗
   以枝条为繁育材料,采用扦插法繁育的苗木。
   2.8 苗龄
   扦插到苗木出圃的时间,满一个年生长周期的称一足龄苗,未满一年的称一年生苗。
   2.9 苗高
   根颈至茶苗顶芽基部间的长度。
   2.10 苗粗
   距根颈10 cm处的苗干直径。
   2.11 侧根数
   从扦插苗原插穗基部愈伤组织处分化出的且近似水平状生长,根径在1.5 mm以上的根总数。
   3、采穗园
   3.1 土壤:结构良好,土层深度80 cm以上,pH值在4.5~5.5之间。
   3.2 品种:必须是省级以上审(认)定、登记或经多点多年试种的无性系品种。
   3.3 苗木:必须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质量指标。
   3.4 种植规格:行距1.5 m,株距0.3~0.4 m。
   3.5 病虫害防治:采穗前必须先进行病虫防治,保证无病虫携入种苗繁育圃(室)。
   4、种苗质量分级原则
   4.1 穗条分级以品种纯度、利用率、粗度为主要依据,长度为参考指标。分为两级,低于Ⅱ级为不合格穗条。
   4.2 无性系苗木分级以品种纯度、苗龄、苗高、茎粗和侧根数为主要依据。分为两级,Ⅰ、Ⅱ级为合格苗,低于Ⅱ级为不合格苗。
   5、种苗质量指标
   5.1 穗条的质量指标
   5.1.1 大叶品种穗条质量指标见表1。
表1  大叶品种穗条质量指标
级别
品种纯度/(%)
穗条利用率/(%)
穗条粗度Φ/mm
穗条长度/cm
100
≥65
≥3.5
≥60
100
≥50
≥2.5
≥25
   5.1.2 中小叶品种穗条质量指标见表2。
表2 中小叶品种穗条质量指标
级别
品种纯度/(%)
穗条利用率/(%)
穗条粗度Φ/mm
穗条长度/cm
100
≥65
≥3.0
≥50
100
≥50
≥2.0
≥25
   5.2 茶树苗木质量指标
   5.2.1 无性系大叶品种扦插苗质量指标见表3。
表3  无性系大叶品种一足龄扦插苗质量指标
级别
苗龄
苗高/cm
茎粗Φ/mm
侧根数/根
品种纯度/(%)
一年生
≥30
≥4.0
≥3
100
一年生
≥25
≥2.5
≥2
100
   5.2.2 无性系中小叶品种扦插苗质量指标见表4。
表4  无性系中小叶品种苗木质量指标
级别
苗龄
苗高/cm
茎粗Φ/mm
侧根数/根
品种纯度/(%)
一足龄
≥30
≥3.0
≥3
100
一足龄
≥20
≥2
≥2
100

   6、检验方法

   6.1 无性系品种纯度
   依照无性系该品种茶树主要特征,对被检苗木逐株进行鉴定,并按式⑴计算:

                     S(%)=[P/(P+ P’)]×100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⑴

   式中:S——品种纯度,%;
       P——本品种的苗木株数,单位为株;
       P’——异品种的苗木株数,单位为株。
   6.2 穗条质量
   6.2.1 穗条利用率:随机取500 g~1 000 g穗条,剪取标准插穗,计算标准插穗占穗条的质量百分率,按式⑵计算:

                     L(%)=m0/m×100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⑵

   式中:L——穗条利用率,%;
       m0——标准插穗质量,单位为克(g);
       m——样品穗条总质量,单位为克(g)。
   6.2.2 穗条长度:用尺测量从穗条基部到顶芽基部距离,精确到0.1 cm。
   6.2.3 穗条粗度:用游标卡尺等测量穗条中部处的穗条直径,精确到0.1 mm。
   6.3 苗木高粗
   6.3.1 苗高:自根颈处量至顶芽基部,苗高用尺测量,精确到0.1 cm。
   6.3.2 茎粗:用游标卡尺等测距根颈10 cm处的主干直径,精确到0.1 mm。
   7、检测规则
   7.1 穗条
   7.1.1 穗条检测在采穗园进行。
   7.1.2 穗条检测按表5的比例随机抽样。
   表5 穗条检测抽样数量               单位为千克
穗条总数量
数量(平均数)
<100
101~1000
1001~5000
5001~10000
>10001
0.5
2.0
3.0
5.0
10.0
   7.2 苗木
   7.2.1 苗木检测限在苗圃进行。
   7.2.2 苗木检测,按表6规定的比例随机抽样。
表6  苗木检测抽样数量
苗木总株数
株数
<5000
5001~10000
10001~50000
50001~100000
>100001
40
50
100
200
300
   7.2.3 样本穗条或苗木检测时,如有一项主要指标不合格即判被检个体不合格。
   7.2.4 对穗条或苗木的总体判定:纯度不合格则总体判定为不合格。级别判定:低于该等级的个体不得超过10%,否则总体降级处理。
   7.2.5 总体判为不合格的穗条或苗木可在剔除不合格个体后重新进行检验。
   7.2.6 穗条和出圃苗木应附检验证书以及苗木的标签(格式详见附录A、附录B和附录C)。
   8、包装、运输
   8.1 苗木和穗条可散装或用萝筐等盛装,做到保湿透气,防止重压和风吹日晒。
   8.2 起苗宜在栽种季节。检验和分级应在蔽荫背风处进行。苗木运到目的地后,应及时种植或假植。
   8.3 穗条或苗木调运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疫,调运时应持《植物检疫证书》。

2005-05-22 16:03:46.2